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东芯股份(688110)报收于100.61元,下跌5.79%,换手率5.2%,成交量22.99万手,成交额23.35亿元。
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3亿元,占总成交额12.97%;游资资金净流入1.6亿元,占总成交额6.84%;散户资金净流入1.43亿元,占总成交额6.14%。
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13,26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3.00%,转让价格为82.50元/股,交易金额1,094,568,090.0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两者合计持股比例由37.47%降至34.47%。受让方为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投资者,获配股份锁定期均为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以82.05元/股的价格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以82.05元/股的行权价格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及《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为141人,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归属安排为40%、30%、30%分三期归属。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为7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蒋学明、董事总经理谢莺霞,行权价格82.05元/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行权安排为40%、30%、30%分三期进行。
公司已完成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3月30日至9月29日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自查,3名知情人存在交易记录,但公司确认其未提前获知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本次两项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与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程序、授予日、对象、价格、数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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