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东芯股份(688110)报收于106.9元,下跌3.29%,换手率6.37%,成交量28.18万手,成交额31.1亿元。
资金流向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亿元,占总成交额7.06%;游资资金净流入1.66亿元,占总成交额5.35%;散户资金净流入5314.13万元,占总成交额1.7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等情形,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该两项激励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涉及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关联董事对股票增值权激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东芯股份拟实施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包括董事长蒋学明、董事总经理谢莺霞等。计划授予股票增值权总计32.4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07%。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不低于82.05元/股,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三个行权期,分别在授予完成满12、24、36个月后行权,行权比例依次为40%、30%、30%。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以2025-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复合增长率为目标,同比增长率触发值不低于20%,目标值不低于25%。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D档,对应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0%。计划不涉及实际股票,由公司以现金兑付价差。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蒋学明、蒋雨舟及外籍员工KIM HACKSOO。计划授予股票增值权总计32.4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0.07%,行权价格不低于82.05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等待期12个月,分三期行权,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际股票授予,以现金支付差额。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尚需履行公示、股东会审议等程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资格,计划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14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4.62%,包括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含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授予价格不低于82.05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期分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别归属40%、30%、30%。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东芯股份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14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4.62%,包括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含外籍员工。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不超过89.9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82.05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归属比例依次为40%、30%、30%。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业绩考核以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复合增长率为目标。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东芯股份拟实施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不低于82.05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等待期12个月,分三期行权,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业绩考核以2025-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复合增长率为目标,触发值分别为同比增长不低于20%、复合增长不低于20%,目标值为25%。资金来源为公司现金兑付。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批准生效。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东芯股份拟实施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包括董事长蒋学明、董事兼副总经理蒋雨舟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不低于82.05元/股,以公司A股普通股为虚拟标的,不涉及实际股份。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等待期12个月,分三期行权,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业绩考核以2025-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目标,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25%,或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25%。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增值权后,若离职、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按不同情形处理行权资格。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东芯股份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合计不超过89.9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激励对象不超过141人,包括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授予价格不低于82.0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归属比例依次为40%、30%、30%。业绩考核以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复合增长率为目标,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影响归属比例。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141人,包括核心技术人员3人及其他激励对象138人。核心技术人员为陈慧、陈纬荣、LEE HYUNGSANG,分别获授3.90万股、3.90万股、0.90万股,占拟授予总量比例分别为4.33%、4.33%、1.00%,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分别为0.01%、0.01%、0.002%。其他激励对象合计获授81.28万股,占拟授予总量的90.3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9.9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统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董事、高管、核心技术及骨干人员等激励对象,考核期为2025-2027年。公司层面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和复合增长率为目标,分年度设定目标值与触发值,完成度决定归属/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应归属/行权比例分别为100%、100%、80%、0%。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董事会审批。考核结果用于确定实际归属/行权数量,未达标部分作废。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东芯股份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及骨干人员等,不超过141人,含外籍员工。授予价格不低于82.0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归属期分三年,分别自授予日起12、24、36个月后归属40%、30%、30%。业绩考核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同比增长率目标分别不低于25%、25%、25%,或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影响归属比例。本计划与2023年、2024年激励计划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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