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5日收盘,铭普光磁(002902)报收于23.23元,上涨1.75%,换手率4.31%,成交量7.65万手,成交额1.77亿元。
铭普光磁2024-12-0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1.99万元,占总成交额4.47%;游资资金净流出1159.79万元,占总成交额6.55%;散户资金净流入1951.78万元,占总成交额11.03%。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99
特别提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包含截至公告作出之日,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除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以在已审议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1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20万元;深圳宇轩和深圳宇轩其他股东及配偶均按照全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最高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宇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52,200.67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4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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