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8日收盘,鹿山新材(603051)报收于30.39元,下跌3.52%,换手率21.91%,成交量12.73万手,成交额3.9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鹿山新材主力资金净流出2672.66万元,占总成交额6.71%。
- 公告:鹿山新材“鹿山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若未来11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将触发赎回条款。
-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持股比例由46.81%减少至41.45%。
交易信息汇总
鹿山新材2024-11-18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72.66万元,占总成交额6.71%;- 游资资金净流出512.29万元,占总成交额1.29%;- 散户资金净流入3184.95万元,占总成交额8.0%。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鹿山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鹿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2.93元/股)的130%(即29.81元/股)。
- 若未来11个交易日内仍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触发“鹿山转债”的赎回条款。
- 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鹿山转债”。
-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及后续回购注销、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可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信息”)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即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总股本由92,010,000股增加至104,117,637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息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由43,070,895股增加至43,151,795股。
-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6.81%减少至41.45%,被动稀释5.36%,累计减少超过5%。
股本股东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2年9月5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0.9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92,010,000股增加至93,319,000股。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 2023年3月2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万元,期限6年。
- 自2023年10月9日开始转股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57,499,000元“鹿山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224,837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 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间,汪加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80,900股。
- 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2024年9月5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6,2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汪加胜: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34,111,601股,占总股本比例37.07%。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34,192,501股,占总股本比例32.84%。
- 韩丽娜: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6,624,830股,占总股本比例7.20%。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6,624,830股,占总股本比例6.36%。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2,334,464股,占总股本比例2.54%。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334,464股,占总股本比例2.24%。
- 合计: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43,070,895股,占总股本比例46.8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43,151,795股,占总股本比例41.45%。
所涉及后续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息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鉴于“鹿山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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