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5日收盘,万润股份(002643)报收于10.8元,下跌2.17%,换手率1.96%,成交量17.65万手,成交额1.9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万润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950.92万元,占总成交额4.9%。
- 董秘回复:公司各项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正按计划推进,沸石分子筛产品可用于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设备中。
- 公司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60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6,900,960股。
交易信息汇总
万润股份2024-11-1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50.92万元,占总成交额4.9%;游资资金净流出570.58万元,占总成交额2.94%;散户资金净流入1521.5万元,占总成交额7.85%。
董秘回复要点
- 投资者:于董秘您好,已十一月中旬了,请问贵公司各项工程的进度如何?贵司的沸石分子筛产品能否应用于烟气脱硫脱销及除尘设备中?
董秘:您好,公司各项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正按计划推进中。公司生产的沸石系列环保材料目前主要应用在柴油车尾气治理领域,沸石分子筛是目前高效的柴油车尾气SCR脱硝催化材料;在非车用沸石分子筛方面,公司成功开发了不同种类的沸石分子筛产品,可用于烟道气脱硝领域、炼油催化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领域等,并已在石油化工催化裂化、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领域实现销售。未来公司一方面力争通过提质增效提升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吸附与催化类沸石分子筛产品市场去争取新的增长点。感谢关注!
投资者:目前公司持有或正在申请的与固态电池相关的专利有多少项?正在或准备进行产业化的专利有多少项?谢谢。
- 董秘:您好,公司拥有涉及固态电池方面的专利,是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前瞻性技术储备,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领域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具体专利情况请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网站(http://epub.cnipa.gov.cn/)。感谢关注!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0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900,96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30,106,155股的0.7420%。董事黄以武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交易计划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以套期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为目的,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公司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60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0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900,9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7420%。
-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的602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602名激励对象均具备激励资格,且已满足《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 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60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00,960股。
- 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60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00,960股。
-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60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900,96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60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00,960股。
-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根据《激励计划》和《考核办法》所需满足的条件均已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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