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20日收盘,中国电研(688128)报收于15.64元,下跌1.39%,换手率0.23%,成交量9150.0手,成交额1433.04万元。
中国电研2024-09-2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5.04万元,占总成交额14.31%;游资资金净流入130.28万元,占总成交额9.09%;散户资金净流入74.76万元,占总成交额5.22%。
中国电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修订)为规范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提名委员会具体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审核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有关部门交流需求情况,广泛搜寻人选,搜集了解初选人情况,征求被提名人书面同意,召开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提名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方面专家列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决议或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决议或记录上签名;会议决议或记录及其他相关会议资料由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中国电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修订)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研究并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与方案,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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