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5日收盘,狄耐克(300884)报收于9.04元,上涨2.26%,换手率3.76%,成交量7.14万手,成交额6429.6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主力资金净流入556.25万元,占总成交额8.65%;
- 公司公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12日;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56.25万元,占总成交额8.65%;
- 游资资金净流入193.62万元,占总成交额3.01%;
- 散户资金净流出749.87万元,占总成交额11.66%。
公司公告汇总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729,04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2,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729,040 股后的 247,270,960 股为基数,本次实际分红总额 = 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 × 分配比例 = 247,270,960 股 × 1 元 / 10 股 = 24,727,096.00 元;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 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 × 10 = 24,727,096.00 元 / 252,000,000 股 × 10 股 = 0.98123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 = 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 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0.0981233 元 / 股。
-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729,040 股后的 247,270,9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12 日。
-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729,04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2,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729,040 股后的 247,270,960 股为基数,本次实际分红总额 = 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 × 分配比例 = 247,270,960 股 × 1 元 / 10 股 = 24,727,096.0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 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 × 10 = 24,727,096.00 元 / 252,000,000 股 × 10 股 = 0.98123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 = 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 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0.0981233 元 / 股。
- 2、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调整为 5.42 元。
- 3、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11.06 元。
- 4、根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17.60 元。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70元/股;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60元/股;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 9月 12日。
-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元/股。
-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8.00元/股调整为 17.70元/股。
-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9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9月 12日。
-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17.70元/股调整为 17.60元/股。
-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17.70元/股-0.0981233元/股≈17.6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9月 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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