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北方股份(600262)07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赵董秘,公司每年7月例行的分红方案是否延期实施,是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优先安排?敬请回复。
北方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已披露,公司2023年度分红相关情况请详见2024年7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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