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实业: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0-044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27,224,729.94元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适扣铁路器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适扣”或“乙方”)与上述项目招标单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建”或“甲方”)签订了《扣件、轨枕工矿产品订货合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甲方因嘉兴市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轨道主材(扣件及轨枕)产品包括材料、备品备件、其它(技术服务)费用等,合计人民币27,224,729.94元。
    
    嘉兴市有轨电车一期工程包括T1和T2两条线,线路长度约15.6km,共设20座车站。作为嘉兴中心城区的地面公交骨干系统,未来成网运营后将更好地服务市民日常出行。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5月1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崮山路788号
    
    法定代表人:顾春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建筑及水利工程的承包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凭资质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勘察、检测及审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城乡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机械施工,建设工程机械及设备的销售和融物租赁,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建材、装潢材料、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五金的销售,园林绿化,附设分支机构。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价款:人民币27,224,729.94元,合同总价为暂估价,合同履约结束按实结算,双方办理《采购材料结算书》后,乙方不得再送货。
    
    2、结算方式及支付条件
    
    (1)、乙方在收款前应先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增值税发票的日期为增值税发票的送达日期。如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支付约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送货产品及随机配件、图纸、合格证等全套产品送到现场,供货数量、质量、环保等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支付乙方上月材料款70%,乙方供货结束且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3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已确认供货量27%剩余货款。
    
    (3)、甲方代垫款(如有),应作为已支付款项。
    
    (4)、产品质保期满后,如乙方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3个月内支付3%的质量保证金。
    
    (5)、供货结束,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办理结算手续。
    
    (6)、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3、交货时间: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货物总量(不含备品备件)10%的供货,同时根据甲方材料需求进度计划,及时运输至指定卸货地点。备品备件需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进行生产。
    
    4、验收地点:嘉兴市有轨电车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5、产品质保期限:自竣工日期起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2、该合同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3、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祥和实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