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7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8日披露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了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2019年12月8日—2020年6月7日)买卖公司A股股票情况申请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0年7月3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公布日前6个月(2019年12月8日—2020年6月7日),激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等公司内部制度。公司在制订激励计划的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对知悉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进行了限定,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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