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0-08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下午14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1. 审议通过《关于星华智联基金投资尖翼科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认为:尖翼科技经过上轮增资后,仍有较大资金缺口。通过引入新的投资人,有利于尖翼科技获得充分的战略资源和资金支持,提高尖翼科技在无人机行业的竞争力。
    
    公司放弃此次增资权,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尖翼科技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放弃此次对尖翼科技的增资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星华智联基金投资尖翼科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星华智联基金投资尖翼科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先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袁晓宣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刘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拟定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8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星网宇达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