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庞大: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进展公告(三)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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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
    
    票质押的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关董事于会申及全请体撤董事销保公证本司公股告内票容退不存市在风任何险虚警假记示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股票划转行为未能按照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对无偿让渡股票等重整相关进展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中表述的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主要原因是重整投资人与相关融
    
    资券商及债权人的洽谈进展未能达到预期,因此无法在原计划日期内前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票划转业务。
    
    ? 股票划转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背景
    
    2019年9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庞大集团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9 年9 月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进行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12月9日,庞大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2019 年12 月11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同日,法院作出(2019)冀02破2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股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存在被冻结、质押情形的,由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控股”)、深
    
    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维资产”)和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运力”,三家公司以下合称“重整投资人”)与相关
    
    冻结申请人、质权人协商解除。
    
    二、本次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进展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的208,983.17万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无偿让渡股票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2020年3月,根据庞大集团管理人的申请,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中登公司协助将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庞庆华的关联自然人裴文会、蒿杨、李新民、许志刚和李绍艳持有的合计 3,464.34 万股公司股票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关联方深圳市国民运力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通科技”)的证券账户。目前,已完成上述股权过户登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二)2020年3月,重整投资人的持股平台数通科技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11,881.52万元的价款,用于解除质押股份中的10,250.81万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同月,数通科技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支付了7,198.23万元和4,749.22万元的价款,分别用于解除质押股份中的5,144.95万股和5,042.42万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和解除股票质押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0-020)。
    
    2020年4月,根据庞大集团管理人的申请,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中登公司协助将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庞庆华的关联自然人王玉生、武成、贺静云、孙志新和刘斌持有的合计20,438.25万股公司股票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关联方数通科技的证券账户。目前,已完成上述股权过户登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
    
    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除上述已完成的股票划转外,剩余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股票划转尚未完成。相关股票划转行为未能按照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对无偿让渡股票等重整相关进展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中表述的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的原因是重整投资人与相关融资券商及债权人的洽谈进展未能达到预期,因此无法在原计划日期内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票划转业务。
    
    目前,股票划转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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