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关注函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338 号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说明以下事项:
    
    (1)请你公司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的实际影响金额,并说明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2)请年审签字会计师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金额、考虑影响金额后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理由,以及基于上述审计受限的情况下发表保留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2、根据《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基础”的第一项内容,2019年10月和11月,你公司累计向关联方山东如意时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时尚”)支付 10.99 亿元款项,性质为认购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信基金”)的投资款。会计师未能就你公司投资维信基金的交易性质、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请说明以下事项:
    
    (1)请你公司说明与如意时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前期《关于投资入伙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等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虚假及需要更正的情形。
    
    (2)你公司公告称向如意时尚支付 10.99 亿元股权转让款项是由于如意时尚前期已为上市公司代为支付相关款项。请你公司说明未直接向维信基金合伙人支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至今尚未完成维信基金入伙过户手续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对比如意时尚前期代你公司支付的款项金额、支付时间及你公司向如意时尚支付款项的金额、支付时间说明你公司向如意时尚支付的款项金额是否高于如意时尚代你公司支付款项的金额、支付时点是否合理。请公司提供上述事项的具体支持性文件。
    
    (3)请你公司说明向如意时尚支付款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3、根据“形成保留意见基础”的第二项内容,截至2019年年末,你公司对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裕龙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合计金额为3.1亿元。会计师无法确定你公司能否收到货物或收回款项。截至目前,上述供应商合计向你公司返还款项1.74亿元,仅交货1,860万元。请说明以下事项:
    
    (1)上述三家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并结合向上述三家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及服务向上述三家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项的具体时点、金额等说明向其采购的必要性,相关支付进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提前预付大额款项但未收取货物的合理性,相关采购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财务资助和资金占用的情形。
    
    (2)后续能否收回剩余预付款项及货物,公司是否已制定并执行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3)请会计师说明针对预付账款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交易背景的原因及影响的具体理由与依据。
    
    4、根据“形成保留意见基础”的第三项内容,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4亿元,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2,648.38万元。会计师无法判断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你公司逐项说明上述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及商业实质、账龄情况、坏账计提依据、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5、根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显示,你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你公司结合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进一步核查并说明相关资金往来的性质及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形。
    
    6、请你公司说明为保证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所提供的具体保障措施,相关措施是否足够保障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是否已充分履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7、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1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如意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