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21号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各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45万元、521万元、117万元和-255万元,其中发生减值损失133万元,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占全年收入36.08%。你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7亿元,占全年收入的41.45%;在回复我部对你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21号)时,你公司称通信工程及系统集成按完工百分比法核算,同行业可比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的收入比皆大于25%,第四季度收入高于全年季度平均值具有行业特点。
请你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你公司2019年各季度经营环境、经营状况和销售模式等,说明你公司各季度利润波动的原因;(2)与2018年的情况进行对比,剔除减值损失等非主营业务的财务数据影响后,说明两年间会计核算、财务指标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3)说明2019年第四季度发生亏损的原因。
2.根据你公司2020年5月27日刊登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补充回复》,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基于年报相关信息及现状认为其已对公司董事会失去控制力;且蕙富骐骥在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对所有提案均投出弃权票。
请你公司:(1)在函询蕙富骐骥的基础上,说明其对你公司是否存在控制力,如否,说明丧失控制力的时点及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2)结合公司2019年、2020年初至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的主要情况,说明你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3)结合你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协议或默契(如有)、“三会一层”的结构和运作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方可控制你公司的情形。
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将所持泰中光缆有限公司45%股权以1226万元出售给你公司董事刘中一控制的成都一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生出售损益104万元,因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301万元。你公司2019年5月30日刊登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泰中光缆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4,443,632.65元,光通信公司将采取合法措施持续跟进该笔款项。报告期末尚存在对其应收款项余额444万元。
请你公司:(1)说明近三年对该联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的主要指标,是否充分考虑了该联营公司发生亏损的情况;(2)说明在评估该联营公司价值时,是否考虑了该应收账款尚未结清的情况及对你公司的影响;(3)说明截至目前,光通信公司为收回款项所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暂付款余额为2621万元,备用金余额为824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相关款项的性质、交易内容、与交易对手方存在的关联关系、账龄,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收回款项措施。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提费用余额为168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相关款项的性质、交易内容、是否涉及诉讼或者需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的事项。
6.你公司因未分配利润为负已多年未进行利润分配。请你公司说明主要子公司的盈利情况、对母公司的分红情况,存在子公司盈利但未向母公司分红的,请说明子公司资金用途、未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20年5月27日关于对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21号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各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45万元、521万元、117万元和-255万元,其中发生减值损失133万元,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占全年收入36.08%。你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7亿元,占全年收入的41.45%;在回复我部对你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21号)时,你公司称通信工程及系统集成按完工百分比法核算,同行业可比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的收入比皆大于25%,第四季度收入高于全年季度平均值具有行业特点。
请你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你公司2019年各季度经营环境、经营状况和销售模式等,说明你公司各季度利润波动的原因;(2)与2018年的情况进行对比,剔除减值损失等非主营业务的财务数据影响后,说明两年间会计核算、财务指标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3)说明2019年第四季度发生亏损的原因。
2.根据你公司2020年5月27日刊登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补充回复》,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基于年报相关信息及现状认为其已对公司董事会失去控制力;且蕙富骐骥在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对所有提案均投出弃权票。
请你公司:(1)在函询蕙富骐骥的基础上,说明其对你公司是否存在控制力,如否,说明丧失控制力的时点及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2)结合公司2019年、2020年初至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的主要情况,说明你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3)结合你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协议或默契(如有)、“三会一层”的结构和运作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方可控制你公司的情形。
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将所持泰中光缆有限公司45%股权以1226万元出售给你公司董事刘中一控制的成都一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生出售损益104万元,因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301万元。你公司2019年5月30日刊登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泰中光缆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4,443,632.65元,光通信公司将采取合法措施持续跟进该笔款项。报告期末尚存在对其应收款项余额444万元。
请你公司:(1)说明近三年对该联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的主要指标,是否充分考虑了该联营公司发生亏损的情况;(2)说明在评估该联营公司价值时,是否考虑了该应收账款尚未结清的情况及对你公司的影响;(3)说明截至目前,光通信公司为收回款项所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暂付款余额为2621万元,备用金余额为824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相关款项的性质、交易内容、与交易对手方存在的关联关系、账龄,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收回款项措施。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提费用余额为168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相关款项的性质、交易内容、是否涉及诉讼或者需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的事项。
6.你公司因未分配利润为负已多年未进行利润分配。请你公司说明主要子公司的盈利情况、对母公司的分红情况,存在子公司盈利但未向母公司分红的,请说明子公司资金用途、未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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