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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巴士遭问询:说明往年计提大额未决诉讼损失的合理性

来源:中新经纬 2020-05-15 18: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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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5日电 15日,深交所向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ST巴士”)下发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过度计提大额预计负债为下一年度转回确认利润避免股票暂停上市的情形等。

图片来源:深交所

*ST巴士2019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7.40万元,同比上年下降 8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582.8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80.49%。报告期,因诉讼案件判决及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本期冲回部分前期因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共计5.60亿元,导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深交所要求,列示报告期内预计负债冲回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计提预计负债的事项、实际发生的金额、转回的依据等,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指出,*ST巴士2018年末预计负债余额为7.07亿元。深交所要求,结合相关诉讼的案件进展、所掌握的证据和承担责任的可能性等,说明往年计提大额未决诉讼损失的合理性及准确性,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过度计提大额预计负债为下一年度转回确认利润避免股票暂停上市的情形。

深交所还指出,报告期末,*ST巴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为1248.07万元,2018年末公司净资产为-63004.18万元。请具体说明你公司净资产增长的原因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

*ST巴士年报显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要求,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审计报告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具体内容,公司存在资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大幅下降,且扣非后净利润多年亏损的情况,说明上述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此外,2018年12月,*ST巴士与交易对方鲁敏就处置公司持有的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科技”)100%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处置协议》,巴士科技2019年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巴士科技股权受限情形仍未消除,股权交割尚未完成。2020年4月13日,公司披露公告称鲁敏因其自身原因,拟将其于上述《股权处置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金华博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博志”)。本次转让后,上述重大资产处置交易对方将变更为金华博志。

深交所要求,请公司结合处置协议的具体内容、巴士科技股权受限情形等因素说明巴士科技2019年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如果巴士科技纳入合并范围对上市公司当年净利润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故意变更合并范围以规避连续亏损的情形;请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控制”的定义,说明合并范围变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会计师提供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证据。

深交所要求,说明鲁敏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的原因,以及金华博志是否具备履约能力;说明若巴士科技股权受限的情形短时间无法解除,是否存在因金华博志无法履行权利义务导致股权处置协议失效或作废,进而使巴士科技再度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

深交所提到,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相关业绩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达成和解并约定:公司回购注销王丽玲、高军、邓长春、孟梦雅、夏秋红、杨方、吴?F、邓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3670431股。中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麦控股”)、王献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应共同向公司支付人民币13.75亿元。

深交所表示,根据2018年5月1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股东进行业绩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业绩补偿方实际可补偿股份数量为3857.99万股,应补偿现金金额9.61亿元。请公司说明上述业绩补偿义务人根据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现金金额与新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数额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属于变更补偿方案,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ST巴士年报显示,王献蜀目前处于失联状态,其控制的中麦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质押或冻结。深交所要求,结合中麦控股、王献蜀拟用于业绩补偿股份的相关状态说明其是否具备支付相关业绩补偿的能力,相关业绩补偿协议是否具有可实现性,公司与其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否真实。请律师对上述协议安排的合法合规性、协议签署的真实性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年审会计师就相关业绩补偿的可回收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深交所还就“存货大幅下降”等事项进行问询,并要求*ST巴士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5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日前,4月12日晚,*ST巴士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浙江证监局查明,*ST巴士全资子公司巴士科技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2017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万元。巴士科技纳入*ST巴士合并报表范围后,导致*ST巴士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7月4日,*ST巴士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并公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一、对*ST巴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二、对周鑫、蒋中瀚、林盼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三、对金一栋、吴?F、赵斌、夏秋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四、对陈信勇、陈银华、金洪飞、孙浩初、楼亦雄、庄严、钱纪林、邓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深交所

wind提供信息显示,*ST巴士专业从事微型扬声器、受话器等微电声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5月15日收盘,*ST巴士跌0.48%,报4.15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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