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2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会议室。

                                    -1-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强先生。

    受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61,735,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9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其中:

    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

161,720,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937%。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1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③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

人,代表股份1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刘浒、唐琪律师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2-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旌能天然气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1,728,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反对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554%;

    反对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44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泓燃气为控股二级子公司南通金鸿提供

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1,722,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

    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89%;

    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61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浒、唐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龙汇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