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3:30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众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1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 1368 号国防科技工业园 3 号楼三楼会议室
9、会议主持人:金卫平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说明: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的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敬请查询。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00 >的议案》 √
6.00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8.00 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30;异地股东采取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0 年 5 月 6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 1368 号国防科技工业园 3 号楼三楼会议室。如通过
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会务联系人:陈花
电话:0790-6333906
传真:0790-6333004
地址: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 1368 号国防科技工业园 3 号楼三楼会议室
邮编:338000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
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4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
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
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 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3.00 √
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4.00 √
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5.00 √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6.00 √
案》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8.00 √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5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
单位公章。)
6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722”
2、投票简称为“国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0 年 5 月 7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三: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
证件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0 年 5 月 6 日 16:30 之前邮寄或传
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