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资本邦讯,华讯方舟(000687.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出的《仲裁通知》((2019)深国仲涉外受7319号),申请人天浩投资有限公司(DINHOR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天浩投资”)于2019年12月3日提交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与天浩投资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其中公司涉嫌提供对外违规担保,可能需要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金额达到498,137,049.16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50.09%。
华讯方舟称,2018年10月31日,天浩投资与朗奇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奇科技”)签署了《产品销售意向协议》(协议号:LQTX-TH-2018),约定天浩投资向朗奇科技提供货物,采购意向总金额480,000,000美元。
同日,天浩投资、华讯科技、华讯方舟及朗奇科技在深圳市福田区签署了《保证担保书》,作为天浩投资与朗奇科技签署编号为LQTX-TH-2018的《产品销售意向协议》的附件合同。
根据该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及相关经办人员的情况说明,上述合同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公司任何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华讯方舟认为上述担保属于无效担保。
华讯方舟主营军事通信相关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于1997年2月21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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