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 猛狮 公告编号:2020-039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部分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34,311,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7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 号)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猛狮科技”)2017 年以非公开
发行方式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汇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9,561,569 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上市日期 限售期
(股)
1 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249,714
2 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437,285
3 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437,285 2017 年 3 月 21 日 36 个月
4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24,857
5 宁波中汇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12,428
合 计 49,561,569 --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28,688,024 股增加至 378,249,593 股。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17 年 5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378,249,59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89,124,79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378,249,593 股增加至 567,374,389 股。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实施完成。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的限售股股份数量由
49,561,569 股增加至 74,342,352 股。具体情况如下:
转增前股数 转增后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股)
1 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249,714 22,874,571
2 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437,285 17,155,927
3 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437,285 17,155,927
4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24,857 11,437,285
5 宁波中汇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12,428 5,718,642
合 计 49,561,569 74,342,35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为 74,342,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029%。
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已出具获配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本次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自愿承诺对本次发行的获配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限
为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4,311,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2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
1 17,155,927 17,155,927 3.0237% 备注 1
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
2 17,155,927 17,155,927 3.0237% 备注 2
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 计 34,311,854 34,311,854 6.0474% 备注 3
3
备注 1:截至本公告日,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
的 17,155,927 股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
备注 2: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
的 17,155,927 股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
备注 3: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5、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3,839,331 28.88% -34,311,854 129,527,477 22.83%
高管锁定股 32,125,575 5.66% 0 32,125,575 5.66%
首发后限售股 131,713,756 23.21% -34,311,854 97,401,902 17.1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3,535,058 71.12% 34,311,854 437,846,912 77.17%
三、总股本 567,374,389 100.00% 0 567,374,389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更名前: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要求;
3、本保荐机构对猛狮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4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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