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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子公司被罚4.9万:排放污染物超标

来源:中新经纬 2019-10-10 2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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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0日电 庄园牧场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下属全资子公司兰州瑞兴牧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4.9万元。

公告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兰州瑞兴牧业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兰州瑞兴牧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的规定,鉴于你(单位)及时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4.9万元。

对于子公司此次受罚的影响,庄园牧场表示,兰州瑞兴牧业有限公司将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足额交付罚款。本次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庄园牧场称,目前,公司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已对上述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开展环保自查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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