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间公司公告称,根据公司单晶硅片战略规划,为保证原材料多晶硅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华坪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6日在西安签订了多晶硅料采购合同。
点评:
隆基股份表示,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预估合同总金额约76.46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成本约45%。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多晶硅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