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保代开除“罗生门”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9-01-07 1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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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002736.SZ)和其前员工马华锋打上了“口水仗”。

2018年12月20日,IPO刚满一年的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赛克”,002912.SZ)公告称,接到其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的通知,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马华锋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眼看着就要对中新赛克进行现场检查,突来的变故,当事人马华锋并不接受,“国信证券是单方面解除保代劳动合同,阻止我作为保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马华锋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自己是12月20日正常上班期间被通知已于前一日被解除劳动合同。

国信证券12月30日发布的声明及中新赛克2019年1月2日的补充公告,将双方存在的矛盾公开化,马华锋“在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期间,对上市公司提出诸多不合理的指责”,国信证券在声明中表示,并以违反公司保荐人代表管理等相关制度为由,决定解除与马华锋的劳动合同。

马华锋则提供了一份长达41页的《关于对中新赛克现场检查问题汇报后被国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其认为,自己之所以被国信证券单方面解聘,是因为他在6月份对中新赛克的现场检查中发现了公司存在内控缺陷、部分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基本原则等问题,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反映,对有关检查意见持否定或保留意见。

现场检查疑云

马华锋2008年11月加入国信证券。证券业协会官网公示信息显示,其于2012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证书,先后参与和负责包括飞天诚信(300386.SZ)、台城制药(002728.SZ)、中新赛克IPO的保荐工作。按照原定计划,马华锋及另一位保荐人李波将负责中新赛克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2月14日,我制定了对中新赛克的现场检查计划,该计划发送至国信证券相关领导及中新赛克相关人员,计划12月24日至12月28日对中新赛克进行现场检查。”马华锋表示。

还没等到此次现场检查成行,马华锋便收到解雇通知。其表示,“12月20日上班期间,国信证券委派人员到上海给我带来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经公司研究决定,于2018年12月19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及时按公司相关要求完成各项离职手续办理’。”

与此同时,国信证券如期完成了现场检查,并于28日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参与现场检查的为接替马华锋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张存涛。报告结论显示“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前述现场调查事项存在重大问题”。

马华锋称无法认同此次现场检查的结论,“该份现场检查报告由于隐瞒了上次现场检查发现的许多问题,属于虚假记载,罔顾事实。”他如此认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马华锋、国信证券、中新赛克三方的争议点,主要集中于现场检查是否合规进行,三者对此各有说法。

国信证券在声明中称,2018年1-4月,6-7月期间,马正常到上市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8月,中新赛克提出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的请求,其一直未予以回应。

中新赛克在2019年1月2日的补充公告中表示,马2018年下半年仍对公司正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且在其以邮件方式提出核查2018年半年报相关事项时,公司也以邮件方式进行了回复,马也在邮件中回复“基本接受所述理由”。

针对上述情况,马华锋回应称,2018年1-4月的现场检查,并不是证监会规定的出具报告的现场检查,而是日常的单项检查,比如查询募集资金账户看有无异常,或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马华锋向经济观察报出具了8月22日回复中新赛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斌的邮件截图,内容为“贵司的回复已阅,基本接受所述理由,有关疑问当面再沟通。”

对于自己在8月份邮件中提出的核查事项,其表示中新赛克确实有解释,但是他认为未经核实。马表示,后来由于临时有事未能前去参加股东大会,计划认真分析后再前去现场核查,然而该计划由于9月份其不再是持续督导小组成员的突发事件而被搁置。

马华锋回忆,2018年9月4日,国信证券内部组织部门会议,认为马华锋在6月份现场检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会议宣布成立新的持续督导小组,由包括张存涛等四人组成。自此,马称其已经不是中新赛克持续督导小组成员,中新赛克便没有像半年报一样向其报送三季报相关资料。“我认为实际上中新赛克是脱离了保荐人的督导。”马华锋表示。

国信证券表示,针对马提出的问题,公司于2018年8月及9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复核,核查结论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异常情形。马华锋表示,专项复核的调查结果并没有和其进行过现场的讨论、书面的交流,“只有调查结论,未有分歧沟通,仅仅告知一个结论,就是我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马华锋认为自己从事会计、稽核5年,从事投行工作12年,专业能力不存在问题,对于仅仅告知结论,而没有进行过沟通协商的核查结果不能接受。

公开资料显示,中新赛克2017年11月21日在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马华锋及其所在的国信证券为其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公司2018年三季报显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股26.66%,后者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股东包括深圳市国资委,持股比例未知。国信证券2018年三季报显示,其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53%,后者为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持有。

一名从业十多年的资深保代对记者表示,从业这么多年,类似的事情他基本上没有听过,除非有末位淘汰规定的证券公司按照规定进行解聘,其余时候解聘员工情况较少,尤其是解聘保荐代表人更是不常见。他认为双方可能存在分歧点,闹得这么大,业界也是比较惊讶的。

针对马华锋的情况,一位资深证券领域律师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样的案例从以往来看很罕见,“先解聘,再更换保代,比起从法律法规上找依据,其实监管部门的态度更重要。”

争议焦点:会计核算等问题

马华锋对经济观察报表示,2018年6月11日至15日,其与另一名保代李波、该项目协办胡璇以及一名实习生共四人在中新赛克主要办公场所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本次现场检查,发现中新赛克存在内控缺陷、三会运作不规范、部分会计核算不符合一贯性的会计基本原则,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他说。例如,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明显与以前不一致,存在较大差异,有收入跨期现象,累计金额较大,“IPO期间,中新赛克的收入确认等会计政策是在我的主导下制定完善的,对中新赛克的任何明显改变我都十分清楚。”马华锋表示。基于此,他在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起草中,对有关检查意见持否定或保留意见,“出具否定和保留意见也是无奈之举,因为问题严重到自己无法接受。”

马华锋提供的他起草的6月份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中,其认为中新赛克存在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业绩情况等七方面问题。

马华锋向经济观察报表达了其认为中新赛克存在内控缺陷的看法。马认为,对总经理的费用审批单中未见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的中新赛克董事长的审批和签字,公司的分级审批制度存在重要缺陷……并认为“PE机构控股上市公司的这种模式,若没有深入参与企业管理中,必然会导致内控失控,因为PE机构根本不参与日常的管理和决策,也没有起到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真正的监督控制作用。”

报告中业绩情况方面指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恒为科技相比,公司净利润增长率相对较高,且相关会计报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费等科目变动幅度较大,部分约定在验收后客户付款的销售合同,存在货物已发出、货款已收取但未确认收入的情形。”

记者拨打国信证券和中新赛克董秘办电话就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问询,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马华锋在41页的《说明》中称,“中新赛克董秘于2018年6月29日要我进一步检查,但鉴于检查底稿完整、事实存在、结论明确,且担心前去中新赛克受到干扰,坚持已经检查的结果和结论。”

截至发稿,马华锋亦并未向经济观察报出示证明中新赛克会计核算存在问题的相关明细内容,其称由于涉及保密条款,同时涉及合同内容颇多,目前不便公开。同时,马华锋称对于中新赛克存在的问题,其已向证监会进行了网上举报,“目前没有上传反映问题的详细数据,我准备把各类问题汇总清楚后,再上传一些明细数据。”截至记者发稿,马华锋网络举报查询结果为暂无回复内容。

针对马华锋提出的问题,国信证券在声明中表示,马华锋对于上市公司提出的是“诸多不合理的指责”。中新赛克则在补充公告表示,对于马的疑问,公司已经向其个人进行了详细解释,公司在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在所有重大方面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各项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中新赛克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何晓明,覃见忠,经济观察报联系上覃见忠,其对记者表示,中新赛克2017年度会计审计情况不存在问题,2018年财务数据还未经审计,不能确认情况,具体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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