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近期各方正就允许/加速创新企业国内上市展开热议,该《若干意见》是正式批准此事的首份官方文件。我们在下文中概述了文件要点,同时还分析了中国存托凭证(CDR)将如何从承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以及自营交易这三个方面对中国券商带来积极推动。我们认为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有望成为主要受益者。我们对于资本市场开放进程以及股票上市改革的具体分析,请参见此前发表的“展望未来十年”和“投资者反馈”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