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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环保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1.49亿存款被申请冻结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8-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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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新三板公司蓝天环保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忠与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元鑫”)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及潘忠银行存款共计1.49亿元被申请冻结。截至3月15日,蓝天环保4个银行账户、共计24.83万元被冻结。

原告国泰元鑫与被告一蓝天环保、被告二潘忠于2015年签署了相关合同,由国泰元鑫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资产计划与蓝天环保共同对天津凯祥供热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凯祥”)等标的公司进行股权收购或增资扩股,国泰元鑫代其发行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述标的公司的股权。根据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后,国泰元鑫向蓝天环保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相应股权。潘忠对相关股权收购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5年10月21日,由国泰元鑫发行设立的“国泰元鑫蓝天环保嘉和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2号资管计划”)成立并完成备案登记,2号资管计划的起始规模是7200万元,合同期限是24个月。2015年11月12日,由国泰元鑫设立的“国泰元鑫蓝天环保嘉和3号资产管理计划”(下称“3号资管计划”)成立并完成备案登记,3号资管计划的起始规模是6657万元,合同期限是24个月。2017年10月26日,蓝天环保向2号资管计划支付1979.97万元;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又向3号资管计划支付了1800万元。

根据蓝天环保和国泰元鑫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合同》等条款约定,蓝天环保向2号资管计划支付7259.02万元股权受让款,用以受让国泰元鑫代2号资管计划持有的42.4%天津凯祥供热有限公司股权,及国泰元鑫代2号资管计划持有的23%光大蓝天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蓝天”)股权。

同时,蓝天环保向3号资管计划支付6741.30万元股权受让款,用以受让国泰元鑫代3号资管计划持有的27%光大蓝天股权。蓝天环保向2号和3号资管计划支付自2017年10月23日至实际支付日期止的违约金等。(郭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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