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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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7-10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以

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3 人,实际参会董事 3 人。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

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丽珠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股票授予数量和股票回购

价格调整方法,公司在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后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的授予数量、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的程序合法

有效。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回购价格调整如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3,177,213 股调整为 4,130,377 股(不含已解锁及已回购股份),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8.81 元/股调整为 14.08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719,820 股调整为 935,766 股(不含已解锁及已回购股份),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4.11 元/股调整为 18.16 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于迎春、欧阳维灿、姚绯红、陈炜、

李素彬、蒋永飞、蔡秀平、梁华英、曹廷琴、李敬豪、周亮、陈志怀、姜海 13

人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钟英、张波、汪龙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喻园琼 2016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 D,其所持有的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不符合解锁条件。

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098 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

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

已届满,公司业绩及其他条件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62 名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解锁

要求,符合《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中的相关考核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锁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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