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14 17: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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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7-069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

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

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5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春融街上海东盟商务大厦B座28

楼 东盟酒店会议室

4、会议出席情况参加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55,235,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642】%;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

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9,2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041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55,196,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22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3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18】%。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签订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投资协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35,6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彭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国

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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