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修订后)

来源:上交所 2017-11-21 11: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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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后)

上市公司名称: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双良节能

股票代码: 60048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 88 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20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双良节能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3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同盛 指 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双良节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双良科技有限

一致行动人 指

公司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双良科技有限

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双良节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共 307,894,203 股股份转让给江阴同盛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行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 8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 缪舒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MA1MEPLE1F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22 日

合伙期限: 2016 年 1 月 22 日至 2046 年 1 月 21 日

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和辅助设备、软件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经营范围: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利

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认缴 500 万元出资额,持有

10%财产份额;

缪双大认缴 900 万元出资额,持有 18%财产份额;

江荣方认缴 675 万元出资额,持有 13.5%财产份额;

缪文彬认缴 675 万元出资额,持有 13.5%财产份额;

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缪敏达认缴 450 万元出资额,持有 9%财产份额;

缪黑大认缴 450 万元出资额,持有 9%财产份额;

缪志强认缴 450 万元出资额,持有 9%财产份额;

马福林认缴 450 万元出资额,持有 9%财产份额;

马培林认缴 450 万元出资额,持有 9%财产份额。

5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及一致行动关系

1、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 8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1422443421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00 年 02 月 18 日至 2030 年 02 月 18 日

空调系列产品、空调配套产品及零配件、普通机械、

电器机械及器材、交通运输设备、停车设备、电子

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和发射装置)、金属制品、压力容器(仅限子公司

经营)、溴化锂溶液、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的

制造、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纺

经营范围: 织品、纺织原料、塑料制品、热塑性复合材料、煤

炭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企业管理服

务;仓储(不含危险品);绿化管理;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下设江苏双良

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缪双大出资 24,1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3%;

江荣方出资 15,7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5%;

股权结构: 缪文彬出资 15,7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5%;

缪敏达出资 12,6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2%;

缪黑大出资 9,4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

6

缪志强出资 9,4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

高明出资 9,4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

马福林出资 4,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

马培林出资 4,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

由于江阴同盛与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共同的终极自然人股东,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为江阴同盛的一致行动人。

2、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 11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713260785U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7 年 12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199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7 年 12 月 17 日

智能化全自动空调、锅炉控制软件系统及远、近程

联网控制系统的研制、开发、销售;空调系列产品、

停车设备配套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制品、

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品、纺

织原料、塑料制品、热塑性复合材料的销售;利用

经营范围: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下设“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热

电分公司、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利港金属制品分

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缪双大出资 32,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0%;

股权结构:

缪文彬出资 24,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5%;

7

江荣方出资 24,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5%;

缪敏达出资 16,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

缪黑大出资 16,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

缪志强出资 16,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

马福林出资 16,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

马培林出资 16,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

由于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系江阴同盛的普通合伙人,持有江阴同盛 10%财

产份额,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为江阴

同盛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性 长期居 他国家或者

姓名 国籍 证件号码 职务

别 住地 地区的居留

执行事

务合伙

缪舒炎 男 中国 江阴 32021919721208**** 否

人委派

代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禾元生

物”,股票代码“833101”)5579000股,占禾元生物总股本的12.73%。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自身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结构进行调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江阴同盛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持或减

持双良节能股票,如江阴同盛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阴同盛未持有双良节能的股份,江阴同盛拟以协议转让

方式受让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 307,894,203

股双良节能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致行动人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

-- -- 307,894,203 19.00

(有限合伙)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556,239,930 34.33 329,370,517 20.33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249,392,000 15.39 168,367,210 10.39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阴同盛将持有双良节能 307,894,203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9%。

(二)《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阴

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及《<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各方平等协商,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签署了《<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股份转让协议的部分条款

进行调整,并约定股份转让协议如有与补充协议(二)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

议(二)为准,补充协议(二)取代各方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主体

转让方: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标的股份的数量、比例

10

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双良节能 30,789.4203 万股股份,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19%。其中,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转让的股份数为 22,686.9413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江苏双良科技

有限公司拟向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的股份数为 8,102.479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

3、标的股份的交易对价

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 3.90 元, 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1,200,787,391.70 元, 其中归属于双良集团有限公司的转让价款为

884,790,710.70 元, 归属于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的转让价款为

315,996,681.00 元。

4、付款与股份过户

自补充协议(二)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双良集团、双良科技和江阴

同盛各方应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股份转让的申请材料,并尽快办理完

成股份过户。各方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证券监管部

门和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让方应当于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的 2 个月内向转让方指定

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30%,12 个月内支付至转让价款的 60%,24 个月内支付

至转让价款的 100%。

5、公司利润分配对协议的影响

如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期间,双良节能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

6、过渡期间的善良经营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前, 转让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

行使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 不会亦不得进行损害受让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

他股东、上市公司债权人的重大利益的行为。

过渡期内产生的上市公司可分配收益中归属于标的股份持有者的收益归转

让方所有。

7、税费分担

除各方另有约定外, 本次交易事项所涉之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

管部门收取的税费, 由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部门、证

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11

8、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9、协议的成立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

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

(三)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金来源于部分自有资金和合伙人的借款,不存在第

三方借款和杠杆资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受让的双良节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没有

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没有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

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12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江阴同盛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买卖双良节能股票的情形。

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

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7 年 11 月 20 日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签署的《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关于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省江阴市

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双良节能 股票代码 60048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同盛企业管理中

义 务 人 注 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 88 号

名称 心(有限合伙)

册地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 无 □

数量变化 行动人

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 流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 307,894,203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19%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阴同盛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增持或减持双良节能股票,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

个月内继续增持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17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7 年 11 月 20 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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