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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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7-099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收到控股

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通知,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长城集团 2017 年 11 月 17 日 集中竞价 4,208,900 股 0.80%

本次增持前长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83,097,482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34.85%;通过“国投瑞银资管-浙商银行-国投瑞银资本长影增持一号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6,350,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合计

持有 189,448,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6%。本次增持后,长城集团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193,657,31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6.86 %。

二、增持具体计划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

相信公司具有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

3、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4、拟增持规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在一个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

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可以免

于发出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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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17 年 11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拟择机累计增持

不低于 5,254,29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 10,508,598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2%)(含此次已增持的股份)。

5、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长城集团将根据其对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长城集团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以及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公司的定向资金信托等方式。

7、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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