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公司章程》修正案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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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博士眼镜连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对《公司章

程》做如下修订: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

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 东 路 5016 号 京 基 一 百 大 厦 A 座

502;邮政编码为 518038。 2201-02 单元;邮政编码为 518001。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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