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鸟: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9-18 18: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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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太阳鸟 公告编号:2017-095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鸟”)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向湖

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5 号)。

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47,582,023 股股份、向南京瑞联三号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54,047,161 股股份、向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38,605,114 股股

份、向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7,023,580 股股份、向海宁东方天

力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7,721,023 股股份、向深圳市华腾五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发行 1,297,131 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十二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 20,321,732 股股份、向北京浩蓝瑞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7,758,353 股股份、

向北京浩蓝铁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3,125,738 股股份、向周蓉发行 30,587,63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65,770,700 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

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

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的相关信息如下:

1、发行人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锐、刘璐

联系电话:0737-2732399

传 真:0737-2854608

邮 箱:stock@cnsunbird.com

2、独立财务顾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逯明

联系电话:010-68588083

传 真:010-68588615

特此公告。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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