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隆达A: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2017年8月)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

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章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本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

“领导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导工作组风险预防处

置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总会计师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本公司

财务公司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本公司财务公司、公司办

公室、审计部等部门人员。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

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

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条 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

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

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工

作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

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关注其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

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

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

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1

第五条 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

报告。

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评

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工作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出

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时点数,

采用定期形式向董事会报告。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财务

公司存款发生异动及已采取、拟采取的措施,则采用临时报告形式。

第六条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

制:

(一)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二)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

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三)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

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

的比例超过30%;

(五)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六)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的注册资

本金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

(七)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九)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 存款风险发生后,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司存款风险预

防处置领导工作组报告。领导工作组应及时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

2

成书面文件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九条 领导工作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

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

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

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

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

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应急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

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2、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3、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十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本公司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

由本公司领导工作组和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寻求解决风险

的办法。必要时,可共同起草文件,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请示。

第十一条 公司必要时应要求财务公司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发放新

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同时,立即卖出持有的国债或其他债券;对

拆放同业的资金不论到期与否,一律收回;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

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

服从风险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

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置

第十三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工作组要加强对财务公

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财

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四条 领导工作组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

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

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六条 本预案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安道麦A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