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机构参与创设CLN和CDS 银行占七成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裴晨汐 2017-05-08 0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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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通的脚步越来越近,信用衍生品市场也在稳步推进。

上周五,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国内首批信用联结票据完成创设,日前正式登陆银行间市场。

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信用联结票据(CLN)和信用违约互换(CDS)推出以来,截至目前已有14家机构参与了创设及交易,其中有10家为银行,占了七成。

农行首试CLN

前述公告显示,此次参与创设CLN的机构为首批入围核心交易商的农行和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两家机构分别创设完成1笔信用联结票据产品。

首批2笔信用联结票据产品采用定向销售方式,于4月27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披露产品信息,5月3日和4日在上海清算所完成凭证确权登记,次日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流通。

首批信用联结票据名义本金总计5000万元,参考实体涉及能源和城建行业,期限均不超过1年,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包括中债信用增进公司、民生银行和上海银行等机构。

据了解,2016年9月23日中国版CDS和CLN交易规则正式落地后一个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名单、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机构名单以及信用联结票据创设机构名单。其中,首批参与CLN创设的机构有10家,分别是国开行、工行、交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和中债信用增进公司。

对于CDS和CLN的推出,申万宏源研究称,从中长期来看,对市场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违约率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有效的信用风险保护和对冲工具,有助于信用风险的分散;二是,有助于完善信用风险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市场信用定价水平;三是,在资产荒背景下,也为部分具备信用风险研究和识别能力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多杠杆投资工具。

据介绍,信用联结票据是一种凭证类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投资者认购信用联结票据,在参考实体未发生信用事件时取得本金的利息和信用风险保护费用的双重收益;发生信用事件时以认购的本金向创设机构进行担保赔付。

银行为发行主力

国内首批CDS则于去年10月31日开启。在银行间市场开启CDS交易的机构共有10家,分别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中债信用增进公司,累计开展了15笔信用违约互换交易,名义本金总计3亿元。交易参考实体涉及石油天然气、电力、水务、煤炭、电信、食品、航空等行业。交易期限一年至两年不等。

对此,一位券商固收的负责人表示,在信用衍生产品发展初期,商业银行确实是最主要的参与者,此后随着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基金公司和非金融企业等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参与程度不断提高,信用衍生产品市场逐步发展,信用风险分散的功能会得到更好地发挥。

关于成为CLN创设机构的标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资料显示,首先净资产不少于40亿元人民币;其次需具有从事信用联结票据业务的专业人员,并配备必要的业务系统和信息系统;第三,机构需建立完备的信用联结票据创设内部操作规程和业务管理制度;同时,机构还需具有较强的信用风险管理和评估能力及丰富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并配备5名以上(含5名)的风险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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