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债转股标的原则上没限制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3-06 09: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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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昨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债转股还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文件出台,但原则上并没有限制,并非只有不良资产才可以债转股。

据王兆星透露,对于零售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将考虑批量处置,因为都是小额、分散的,如果逐笔申报,整个手续和流程会比较麻烦。银监会正在积极与财税部门沟通,未来可以给商业银行更多自主权。

银行或有更多自主权

昨日下午,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债转股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银行去判断筛选哪些资产可以债转股,然后还要进行定价,进而是债转股之后怎么管理、如何行使股东权力、未来收益评估以及如何进行回购,这些都还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文件出台。

“原则上,并没有说必须是不良资产才可以债转股。”王兆星表示,即使是同一家企业,有的资产属于不良,有的资产并没有问题,需要银行进行筛选和打包。他解释称,此轮债转股是市场化运作,没有规模要求、没有指标要求、没有进度要求。

日前,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市场化债转股实施金额400多亿元,签约金额4300多亿元,规模方面并没有做预设。

但在当前商业银行法尚未允许银行直接持有股权的情况下,债转股如何开展?王兆星介绍了当前“债转股”的三种模式:一是不良资产转让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二是鼓励现有银行利用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三是如有必要批准设立专门经营债转股的机构。

针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王兆星表示:“零售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都是小额、分散的,如果逐笔去申报,手续和流程会比较麻烦。银监会正在积极与财税部门沟通,未来考虑给商业银行更多自主权,银行认为该资产属于不良资产可以自行处置,有的可以出售,有的可以核销,当然核销并非直接不要了。”

将出银行理财新办法

银行理财作为大资管的一部分,在央行出台跨行业资管新规之后,也面临着调整。王兆星对记者表示,从长远的趋势看大资管的监管需要统一标准,银监会也准备出台与资管新规相对应的新办法。

日前出台的大资管新规重点提及,除基金中基金(FOF)、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以及金融机构一层委外投资外,将严格禁止资管产品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同时,禁止金融机构提供旨在扩大投资范围、规避要求的通道服务。

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可能面临全面收缩。由于现有业务中,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资管计划投资信托,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券商小集合、公募基金,都是常规的运作方式,但一旦新规禁止将重新面临调整。

王兆星表示:“银监会将出台有关银行理财的新办法,与大资管统一监管新规相对应,如何配合协调,目前还在研究修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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