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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域汽车:关于“13华域02”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09-28 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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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741 证券简称: 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6-024

债券代码: 122278 债券简称: 13 华域 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 华域 02”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13年11月14日公告《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5年期品种“13华域02”(债券代码:

12227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

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5.72%,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

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

行人拟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为

5.72%,并在本期债券后续期限固定不变。

2、根据《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

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

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

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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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3、回售简称:华域回售

4、回售代码:100949

5、回售价格:100元/张;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7、回售申报日: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

月11日。

8、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11月18日。

一、“13 华域 02”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债券名称: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5

年期品种)

2、债券简称及代码:13 华域 02(122278)

3、发行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28 亿元

5、债券期限、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自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 5

年,票面利率 5.72%,本期债券附发行人第 3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债 券 发 行 批 准 机 关 及 文 号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3]1380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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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1 月 17 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

9、付息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18 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18 日;未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18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信用级别:2016 年 4 月 25 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

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

持为 A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13、本次利率调整:在“13 华域 02”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

拟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仍

为 5.72%,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 2 年(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固定不变。

二、投资者回售条款及回售实施办法说明

1、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3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

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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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

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

回售。

3、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

息)的价格卖出“13华域02”,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

者注意风险。

4、回售申报日: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

月11日。

5、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

元。

6、回售申报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

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

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

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日内)。

7、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申报,逾期未办理回

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3华域02”并接受上

述关于不上调“13华域02”票面利率的决定。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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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11月18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5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17日期间

利息,利率为5.72%。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3华域02”派发利

息为57.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

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5.7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1.48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13

华域02”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

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

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13华域02”在回售申报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

申报日截止日收市后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

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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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 债券利息应缴纳10%非居民企业所得

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付息与回售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489 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489 号

邮政编码:200041

法定代表人:陈虹

联系人:茅其炜、张军

电话:021-22011701

传真:021-22011790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联系人:温治、陈是来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3、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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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联系人:张玉剑、杨金林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0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 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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