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重机:存货攀升至逾38亿元且超七成系制成品 向关联方支付融资租赁管理费超八千万元

(原标题:临工重机:存货攀升至逾38亿元且超七成系制成品 向关联方支付融资租赁管理费超八千万元)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财报解读 长庚/作者 书眠/风控

2026年5月20日,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工重机”)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前次递交的招股书因满六个月而失效。而临工重机曾于2023年申报沪主板,而后因撤材料终止。

业绩方面,2025年,临工重机营收增速告负,净利润则保持正增长。细分业务来看,其中矿山设备贡献超五成收入,但其收入下滑,高空作业设备2025年的收入大幅下降,且降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不仅如此,临工重机来自融资租赁安排的收入占比超18%而违约率升幅扩大,近三年,临工重机对关联方支付融资租赁管理费合计超八千万元。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临工重机贸易及票据应款项占营收比重超四成的同时,其存货也逐年攀升,截至2025年末超38亿元,且超七成存货为制成品。值得注意的是,临工重机表示,其面临能源转型与日益严格的ESG监管提升技术及合规门槛,而近三年其研发费用占比低于同行均值。

 

一、两度递表港股背后营收负增长,高空作业设备收入降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作为一家具有国际营运的矿山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企业,临工重机主要从事矿山、高空作业、物料搬运等领域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港交所公开信息显示,临工重机曾在2025年11月6日首次向港交所提交招股书,而后招股书失效。本次申报,临工重机于2026年5月20日递交招股书。

据临工重机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为2026年4月25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2023-2025年,临工重机的收入分别为98.97亿元、120.28亿元、101.48亿元,2024-2025年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1.53%、-15.63%。

2023-2025年,临工重机年度利润分别为9.74亿元、10亿元、10.4亿元,2024-2025年年度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69%、4.04%。

此外,2023-2025年,临工重机的整体毛利率分别为18.8%、20.1%、23.5%。

不难看出,2023-2024年,临工重机的营收和净利润均实现增长,而进入2025年后,临工重机的收入增速则下滑。同期,临工重机的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按业务分部划分收入,矿山设备是临工重机的第一大收入来源的业务。

据招股书,2023-2025年,临工重机的矿山设备收入分别为49.48亿元、71.73亿元、60.02亿元,占同期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0%、59.6%、59.1%。

可以看到,报告期内矿山设备收入的趋势为先增后减。

此外,临工重机的第二大收入来源为高空作业设备。2023-2025年,高空作业设备收入分别为39.29亿元、37.93亿元、26.9亿元,占同期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9.7%、31.6%、26.5%。

即报告期内,高空作业设备的收入和占比持续下滑,2025年收入同比下滑29.09%,相较2024年下滑幅度增大。

对此,临工重机表示,矿山设备收入下滑主要原因为国内煤炭价格下跌导致煤炭开采行业的下游需求减少。而高空作业设备收入下滑,主要由于同期整体市场规模萎缩约7.7%,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及全行业采购活动减少;国内大型租赁公司在经历数年大规模扩张及市场趋于饱和后,国内客户采购计划的调整。

而高空作业设备收入降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客户重组资产组合及竞争压力加剧,导致销售下滑;临工重机决定不参与激进的价格竞争。

 

二、贸易及票据应款项占营收比重超四成,存货逐年攀升至逾38亿元且超七成系制成品

值得注意的是,临工重机或存“赊销”。

招股书显示,从期末余额来看,2023-2025年末,临工重机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以下简称“贸易及票据应款项”)分别为54.61亿元、59.78亿元、56.1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18%、49.7%、55.36%。

同期,信贷损失拨备分别为2.7亿元、4.28亿元、4.58亿元。

不难看出,报告期内,临工重机的贸易及票据应款项占营收比重超四成,截至2025年末发生的信贷损失拨备超4.5亿元。

另一方面,临工重机的存货逐年攀升。

据招股书,2023-2025年末,临工重机的存货分别为28.17亿元、34.15亿元、38.91亿元,减值损失拨备分别为3,247.2万元、5,305.7万元、8,684.9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临工重机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制品以及制成品。

具体来看,2023-2025年末,临工重机存货中的原材料分别为5.63亿元、8.05亿元、7.33亿元,制成品分别为22.86亿元、26.48亿元、32.26亿元。

可见,临工重工的存货中超七成系制成品。

另外,临工重机的贸易及票据应款项和存货,周转天数均出现上升的情况。

据招股书,2023-2025年,临工重机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的周转天数分别为228天、189天、239天;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03天、118天、172天。

且临工重机称,2024年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的缩短主要由于收入的增加,2025年周转天数的增加主要由于延长了信用良好客户的信用期以及给予较长信用期的海外销售额增加,并称对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已做好密切监控。

对于存货周转天数增加的情形,临工重机表示,其设立海外制造设施,导致产能爬坡期间成品出现短暂性的积压;基于策略性决定,在拓展海外销售及建立自营销售渠道的同时增加当地库存供应,以加快产品交付、改进客户服务能力,并在海外市场取得竞争优势。

在此情形下,临工重机贸易及票据应收款项占营收比重超四成,且存货截至2025年末已攀升至超38亿元。

 

三、来自融资租赁安排的收入占比超18%而违约率升幅扩大,近三年向关联方支付的融资租赁管理费合计超八千万元

需先说明的是,临工重机对有意购买但需要融资选项的客户采用融资租赁安排 以销售产品。

据招股书,2023-2025年,临工重机来自融资租赁安排的收入分别为20.68亿元、22.89亿元、18.66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的20.9%、19%、18.4%。

而临沂临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工集团”)为临工重机的控股股东之一,辰泰融资租赁(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泰融资租赁”)为临工集团旗下附属公司。

对于融资租赁安排的理据,招股书提到,国内工程机械设备公司普遍采用融资租赁安排作为向客户提供的付款方式,并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倘客户选择融资租赁,交易有时会涉及三方合同。此外,工程机械设备公司通常具备提供回购担保的优势。且临工重机与临工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就融资租赁安排维持长期且稳定的业务关系。

此外,融资租赁安排包括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方式。在直接租赁安排下,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客户要求,从临工重机这里购买指定设备,获得所有权后再将资产租给客户。在售后回租安排下,客户从临工重机这里购买产品,然后将其出售给租赁公司,同时通过租赁协议保留使用权。

在此情形下,临工重机已与临工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作协议,据此,临工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同意向临工重工提供融资租赁管理服务,以承担临工重工于融资租赁安排项下的担保责任,并提供其他配套服务,而临工重工将支付融资租赁管理费作为回报。

值得注意的是,融资租赁公司包括独立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及临工集团旗下附 属公司辰泰融资租赁,而于往绩记录期间由独立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向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约占70%。

招股书显示,2023-2025年,临工重机的融资租赁期末余额分别为43.36亿元、57亿元、48.39亿元。其中由临工集团提供的回购担保占融资租赁的比重分别为66.7%、84.2%、82.2%;同期由辰泰融资租赁提供的融资租赁金额中,约48.9%、74.6%及82%由临工集团提供担保。

不难看出,2024年起,由临工集团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出现大幅上升,2025虽有所下降但占比仍超过80%。

此外,2023-2025年,临工重机向临工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支付的融资租赁管理费分别约为2,770万元、4,020万元、1,800元,合计支出约为8,590万元。

此外,临工重机承诺在可行情况下,逐步将相关安排转为由自身担保支持。根据现行租赁条款,2026-2028年末,临工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18.26亿元、8.97亿元、3.49亿元,预计2032年底届满。对于新订立的融资租赁安排,临工重机承诺将在编纂日前完成自行承担回购担保的过渡程序。截至2025年末,临工重机在融资租赁安排下承担的未履行回购担保义务为8.6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临工重机的融资租赁违约率逐年上升。

招股书显示,2023-2025年,客户于融资租赁安排下的违约率分别为0.39%、0.54%、1.67%,违约率的计算公式为每年逾期付款相关的应收账款新增额除以每年回购担保的本金总额。

即2025年违约率上升幅度高于2024年。

对于2025年违约率升幅扩大,临工重机称,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中,延长客户租赁付款周期,尤其是国内高空作业设备行业;2025年提供的回购担保本金额减少,主要因2025年来自国内的收入下降所驱动,导致同年的融资租赁金额减少。

也就是说,临工重机存在采用融资租赁安排以销售产品的情形,通过该模式获得的收入占比超18%。截至2025年末,临工重机的融资租赁金额中,约八成由临工集团提供担保。且近三年,临工重机向临工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合计支付了超八千万元的融资租赁管理费。与此同时,临工重机的客户融资租赁违约率在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

 

四、能源转型与ESG监管提升技术及合规门槛,临工重机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低于同行均值

2026年5月20日《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发布,该条例旨在保障修订后的矿产资源法有效实施,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据招股书,临工重机表示,其面临能源转型与日益严格的ESG监管提升技术及合规门槛。

具体而言,脱碳目标及更严格的环境/安全规范,正加速推动矿山、高空作业设备及物料搬运设备从柴油动力转向电动或替代能源设备。然而,电池耐用性、充电效率及现场能源基础设施可能限制大规模部署。为符合不断演变的排放、安全与环保要求,亦增加重新设计、认证及研发负担。

且临工重机称,其始终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核心战略之一,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在绿色制造、新能源产品以及绿色施工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绿色低碳实践,其中包括在生产运营中扩大使用清洁电力的比重,通过智能化的设备和技术实现节能降碳。

在此背景下,临工重机的研发费用2025年有所下降。

据招股书,2023-2025年,临工重机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2亿元、4.15亿元、3.37亿元,占同期营收的比重分别为3.2%、3.4%、3.3%。

其中,同期,测试材料的费用分别为1.99亿元、2.47亿元、1.46亿元,占同期研发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2.1%、59.5%、43.2%。

可以看到,2023-2025年临工重机研发费用存在先增后减的情况,经测算,2024年增长29.56%,2025年下滑18.65%。

对于2025年研发费用的下降,招股书称,主要因为与研发原型相关的大部分成本被资本化为存货,并且于2025年出售。

据临工重工申报沪主板出具日为2023年3月1日的招股书,彼时临工重机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以及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股份”)。

据上述可比公司的2023-2025年度报告,2023-2025年,徐工机械、中联重科、浙江鼎力以及同力股份的研发投入占营收的平均值分别为5.31%、6.26%、3.73%。

可见,报告期内,临工重机的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低于同行均值。

 

五、结语

从经营业绩来看,2025年临工重机的营业收入陷负增长,其中第一大业务矿山设备的收入下降。而第二大收入来源业务高空作业设备,其2025年收入降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此外,报告期内,临工重机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占营收比重超四成,存货逐年攀升至逾38亿元,且其超七成存货为制成品。

另一方面,临工重机对有意购买但需要融资选项的客户采用融资租赁安排以销售产品,其来自融资租赁安排的收入占比超18%,而其客户违约率呈上升趋势。且截至2025年末,临工重机的融资租赁金额中,约八成由控股股东临工集团提供担保,不仅如此,2023-2025年,临工重机向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支付的融资租赁管理费合计超八千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临工重机表示,其面临能源转型与日益严格的ESG监管提升技术及合规门槛,而近三年其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低于同行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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