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弥富科技已收到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内汽车流体管路关键零部件领域知名厂商)
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12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波动合理性,收入确认准确性及存货管理,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等。
关于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波动合理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3,158.85 万元、19,702.05 万元、26,419.13万元和 14,584.34 万元,各期来源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发行人各期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3,742.10万元、5,817.23 万元、7,636.76 万元和 4,099.36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因年降政策影响而波动下降,各期分别为43.42%、47.60%、45.44%和 43.48%。
需要发行人说明进入一级供应商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一级供应商客户整体配套完成进入整车厂商合格供应商名单所需的流程、周期;说明发行人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是否需经整车厂商配套完成整体验证或是否存在整车厂商指定一级供应商采购来源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被指定采购来源涉及的主要客户、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分析整车厂商指定采购对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的影响。
关于收入确认准确性及存货管理。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指定仓库,发行人客户存在同时采用寄售、非寄售模式的情形,寄售模式下客户根据自身生产需要从仓库中领用产品,发行人每月定期与客户对账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耗用清单,经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非寄售模式下,发行人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指定仓库,获取经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发行人每月定期与客户对账,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2)发行人收入具有季节性特征,收入集中于三四季度。
需要发行人说明客户指定仓库的分布情况及客户对应情况、管理模式,运输、保险、仓储等相关费用的承担方,是否存在同一客户寄售、非寄售模式共用仓库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如何识别、区分不同模式下的存货,入库、保管、领用、盘点相关的存货管理机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是否存在混用情形。
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技改扩产募投项目主要涉及快插接头产品及传感器产品的技改扩产,发行人传感器产品于 2023 年度投入量产,报告期内产量增加幅度较大,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18%、1.01%及 1.66%,占比较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未测算传感器产品未来需求情况。(2)根据第三方研究机构数据,2024年国内汽车电子领域传感器市场规模为 859.5 亿元,预计2027 年达到 1,079.3 亿元。关于发行人的技改扩产募投项目。需要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快插接头产品及传感器产品的新增订单金额。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流体管路系统关键零部件以及导轨等其他塑料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