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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欣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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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李欣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李欣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71 号

李欣:

经查明,你的配偶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买入海南海峡航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股票 16,100 股,买入金额

83,720 元;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卖出海峡股份股票 16,100 股,

卖出金额 96,922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

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海峡股份监事,未能督促你配偶合规交易海峡股份股

票,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3.4.1

条及第 3.4.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杜绝此

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11 月 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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