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控股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涉嫌信披违法被证监会处以250万元罚款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5月10日晚,沙钢股份公告表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原标题:沙钢股份控股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涉嫌信披违法被证监会处以250万元罚款)

2021年末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沙钢股份(002075.SZ)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月10日晚,沙钢股份公告表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拟对沙钢集团、锦麟丰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8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还对沙钢集团董事长沈彬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尉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孙廉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2019年11月20日,锦麟丰泰实际管理人尉国安排下属带孙廉洁在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立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之后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

六日后,孙廉洁证券账户通过协议大宗交易方式受让4400万股“沙钢股份”,直到2020年5月26日至7月6日期间,卖出3940万股。2020年12月11日又卖出0.72万股。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日期间,卖出459.28万股。

而孙廉洁买入沙钢股份的资金以及卖出沙钢股份后资金的流向均与锦麟丰泰有关。

事实上,锦麟丰泰实际管理人尉国为沙钢集团第一副总会计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但沙钢集团隐瞒了这一一致行动关系。

另外,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持有沙钢股份1.99%股份,最终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8.63%。但由于沙钢集团未告知沙钢股份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而后续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减持超过1%时,也为告知沙钢股份,从而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误。

从年报披露情况来看,沙钢股份主要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优特钢的生产与销售,年生产优特钢能力320万吨,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4.87亿元和11.12亿元。(蓝鲸上市公司 徐晓春 xuxiaochun@lanjinger.com)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沙钢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