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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改正后再遇利空 *ST永林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2021-02-23 1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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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被责令改正后再遇利空 *ST永林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2月22日盘后,*ST永林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闽证调查字 2021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关于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决定,*ST永林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ST永林此前已被查出违规事项。2020年5月8日,*ST永林发布《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公告》等数则公告,公告内容显示,*ST永林通过虚增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和延迟结转成本的手段,导致公司在2016年虚增净利润7,880,072.70元,占公司2016年净利润的6.41%,2017年虚增净利润27,436,740.10元,占公司2017年净利润的39.91%。此外,*ST永林还被查出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披露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未能提供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等违规行为。

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永林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2月22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1年2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者在2020年5月7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5月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二级市场方面,2月23日,在公告被立案调查后,*ST永林大幅低开,早盘最低触及跌停,截至记者拟稿时,*ST永林打开跌停板,但日内下跌仍超过3个点。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永林目前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证监会对*ST永林立案调查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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