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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查明 神农科技受处罚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19-09-22 18: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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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违法事实查明 神农科技受处罚)

早在2017年6月9日,神农科技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在2019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而在近日,该事件终于有了最终定论。

记者从神农科技2019年9月22日发布的公告中看到,经查明,神农科技存在的违法事实有:一、定期报告虚假记载。神农科技2014年至2016年通过虚构种子销售业务分别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4,057,684.25元、22,235,969.95 元、7,514,012.75 元;神农科技2015年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品种权转让业务虚增利润 25,150,000 元。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由此可见,关于神农科技的违法情况终于查明,而随着公司调查结果的尘埃落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是在2017年6月10日前买入,并在2017年6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造成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现在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整。索赔主张的范围可以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但最终的获赔标准与获赔金额都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针对上述情况,海南监管局决定:一、对神农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黄培劲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罚款40万元。三、对朱诚、义志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唐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五、对张雄飞、吴宏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六、对柏远智、胥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七、对雷晟、郑主文、吴永忠、丁照华、高国富、黄明光给予警告,并分别 处以3万元罚款。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的影响,神农科技在公告称,公司在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情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八)项至第(十)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农科技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就此事项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积极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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