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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又败! ST大控须赔偿投资者累计超9300万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2019-01-22 16: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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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审又败! ST大控须赔偿投资者累计超9300万)

又有投资者诉ST大控 一审法院再判胜

2017年7月24日,上市公司ST大控(600747)因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号),并因此遭到中小投资者的多批次集体索赔。日前,本案又有了新动态。

今年1月19日,ST大控发布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称投资者向ST大控发起的新一批次的维权索赔案已被大连中院审理终结,法院认为ST大控存在虚假记载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原告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法院判决被告ST大控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165名自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37,399,279.76元及利息。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8年,大连中院就已经审理了三批次的投资者向ST大控发起的维权索赔案。三批次的案件审理中,除了ST大控在2018年7月21日披露的法院“准许原告124名自然人撤回起诉公司的申请”外,其余两次大连中院均判罚维权投资者胜诉。2018年8月25日,ST大控公告称法院判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35名自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7,082,192.79元及利息;2018年11月3日,ST大控公告称法院判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180名自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48,697,124.72元及利息。如此一来,算上本次1月19日的判决结果,ST大控被投资者依法索赔一案中,成功维权的投资者已经达到380人,ST大控面临的赔付金额超过9300万。不过,在上述案件已被大连中院审理宣判后,ST大控在公告中表示不服,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辽宁高院针对本次案件的二审审理尚未开庭,但据专业律所的律师表示,二审法院全面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随着案件的持续被报道,以及一审法院三次判胜给予投资者的信心,目前陆续已有其他的ST大控受损投资者向记者咨询本案的维权条件。据《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经咨询律师事务所了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4年5月16日到2016年12月2日之前买入,并在2016年12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都可对ST大控发起索赔诉讼。有索赔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ST大控三项违规被处罚 市场静待辽宁高院二审判决

回顾本次案件,投资者向ST大控发起维权索赔诉讼的依据,是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于2017年7月24日向ST大控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 号),该处罚书中显示,ST大控一共有三项重大违规行为。

其一,ST大控未按规定披露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元担保,并开具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事项2014年5月16日,大显集团与陈某、代威(ST大控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签订《投资协议书》,根据该协议,陈某向大显集团提供资金1.5亿元(后于5月23日变更为1.4亿元),ST大控对陈某提供担保,并开具15张合计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该担保事项未履行ST大控的相关决策程序,也未进行及时披露。

其二,ST大控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亿元质押担保事项2015年3月5日,ST大控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签订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权利质押协议》(渤连分质【2015】第22号),根据该协议,ST大控提供募集资金4.59亿元对大显集团债务进行质押担保,该质押担保事项未履行ST大控相关决策程序,也未进行及时披露。

其三,ST大控 2016 年 5 月 31 日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5月31日ST大控发布《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公司回复的公告》,该公告的问题四所列公司所涉及诉讼情况中,未披露2015年俞陈、于量起诉ST大控各8000万元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证监会依法对ST大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对代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

事件至此,ST大控的违法事实早已清楚,一审法院对投资者维权的支持态度也较明确,市场静待的将是辽宁高院的二审判决。据本栏目组向专业律所了解到的信息,目前该案件仍在进行受损股民的索赔征集。《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建议符合ST大控被罚一案的索赔条件,且计划索赔的投资者,都可尽早提交索赔资料,以便尽早弥补投资损失。投资者也可持续关注本栏目,以便获取最新的维权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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