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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政府补贴 方正科技能否扭亏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19-01-17 16: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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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收到政府补贴 方正科技能否扭亏)

近期已经有超千家的公司公布了2018年业绩快报,虽然这还不是最终结果,但对于年报结果有着重要指示作用,同时也影响着股价走势。对于业绩预告不及预期的公司,尤其是因商誉计提减值所导致的大幅亏损,第二天股价下跌都是没有悬念的,比如银禧科技、方正机电等个股。而像深南电路和立讯精密这些业绩预告超出预期的个股,股价则出现上涨。此外,记者还发现航天通信、万年青、方正科技等公司公布了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这个信息值得投资者注意,因为也会对相关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记者从方正科技116日的公告中看到:2018 1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52,382,641.5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6.3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计入公司2018年度当期损益的金额为37,051,116.52元(未经审计数)。本次公告的政府补贴会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记者注意到,此前方正科技通过出售股权和金融资产等方式,获得投资收益超亿元,外加这次收到的政府补贴款,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具体能否实现扭亏还需进一步观察,毕竟公司前三季度亏损2.31亿元,如果2018年业绩再次亏损,那么公司存在被ST的可能。

虽然上述收益对于方正科技2018年能否扭亏尚存不确定性,但毕竟理论上可以增加公司的业绩利润,这对之前因公司信批违规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来说就是利好,因为公司财务状况的改善相当于增加了维权成功的砝码。据记者了解,目前相关维权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在200411—201511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511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造成投资损失的可发起索赔,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8@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回顾之前公司的具体违法事实,记者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

一、方正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一)方正科技与方正科技各经销商间的关联关系

方正科技共有28家经销商,方正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新延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其中23家方正经销商股权。方正科技在2003年公司年报中披露与前述经销商中的23家存在关联关系。方正科技于2003年将前述股权全部转让。

19985月,方正集团为方正科技控股股东。20127月经变更,方正集团为方正科技实际控制人。从2003年至我会调查日,方正集团在人事任免、员工薪酬、资金审批、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实际控制方正科技经销商。

(二)方正科技未披露同方正科技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

方正科技同各经销商之间各期关联交易总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比均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201516月,方正科技及并表子公司同各经销商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611,444,565.38 元,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0%

二、方正集团、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事项

200310月,方正集团收购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汉正信实际控制武汉国兴。200968日至我会调查日,武汉国兴由方正集团实际管理。武汉国兴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均系方正集团及下属公司员工,武汉国兴股东所持股权为代方正集团持有,武汉国兴的股东权利由方正集团实际行使。武汉国兴证券账户的开立、股票交易等均由方正集团实际控制。武汉国兴证券账户资金来源及去向均为方正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201054日至20141021日,武汉国兴购入并持有方正科技股票,在方正科技2010年至2013年各期年报均为方正科技第二大股东。方正集团同武汉国兴在方正科技2010 年年报的合并持股数为273,585,792 股,合并持股比例为12.47%2011年至2013年合并持股数均为275,918,429股,合并持股比例均为12.58%

以上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方正科技各期年报、工商登记资料、股票交易流水、资金流水、董事会会议材料、股东会会议材料、记账凭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方正集团、方正科技、武汉国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友、侯郁波、徐文彬、李晓勤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30万元不等的罚款。

针对政府补贴款项,虽然会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方正科技也表示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公司的业绩公告。与此同时,目前关于公司的维权索赔案件仍在诉讼时效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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