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热门点击 - 正文

方正科技麻烦缠身 资本运作力求逆天改命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方正科技麻烦缠身 资本运作力求逆天改命)

年关将至,众多绩差股面临“大考”,如何摆脱连续亏损,成为首要课题。2017年亏损8.22亿元的方正科技,2018年前三季度亏损2.31亿元,一旦2018年年报继续亏损,公司则会被“戴帽”。

方正科技近期频频展开资本运作,显示出强烈的“求生”欲望,昔日明星股能否逆天改命,新爆出的违规案如何认定,都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关注。

方正科技为扭转业绩不遗余力

10月13日,方正科技发布《关于拟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称,公司直接持有苏州制造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持有苏州制造30%股权,公司合计持有苏州制造100%股权。公司和上海方正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资产评估值的价格将苏州制造100%股权转让给方正信产。

12月28日,方正科技则发布《关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司出售苏州制造100%股权的进展情况如下:苏州制造已向公司一次性清偿全部借款,公司已收到苏州制造归还的借款本息合计408,021,419.29元。公司和上海方正已收到方正信产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合计225,064,683元。

通过出售资产,方正科技现金流状况确实得到改善。同时,公司12月26日还公告,收到方正财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款人民币7,500万元。另外,公司通过出售上海银行股票2,841,343股和申万宏源股票4,752,000股,合计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4,639万元。

方正科技采取的密集行动远不止于此,11月27日,公司还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资总额不超过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

至此可以看出,方正科技为了改善公司业绩状况,可谓是不遗余力。方正科技能否实现预期效果尚不得而知,但公司此前因违规受到监管层处罚已无可更改,目前投资者仍可以进行维权索赔。《红周刊》特别提醒投资者,凡于2004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方正科技,并在2015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进行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便可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方正科技再遭质疑

12月7日,方正科技再度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就有媒体质疑方正科技子公司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方正宽带”)疑虚构交易增厚利润,要求方正科技对相关事项作进一步核实和说明。问询函显示,媒体报道称,方正宽带供应商与客户共用一个银行账号,疑似虚构交易。12月18日,方正科技发布公告称,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关于外界质疑的虚假交易情况。

对此,北京市元吉律师事务所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心律师认为,如方正科技不能吸取教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虚构交易增厚利润来粉饰太平,其“保壳”之路必将举步维艰。方正科技财务状况恶化,必将影响该公司的偿付能力,所以投资者维权不能太拖延。

方正科技此次被质疑子公司虚构交易的事实尚有待证实,不过,早在一年前,公司就因信披违规被处罚过。2017年5月10日,方正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提及方正科技的关联交易,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发布的《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公告显示,方正科技在2003年时有28家经销商,其中有23家与方正科技一样,都是由其控股股东方正集团控制,方正科技与它们的交易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23家经销商在2004年~2014年与方正科技的关联交易总额,远远高于企业会计准则“超过3000万元且占比均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信披要求。不过方正科技在这10年间却并未依法披露其与上述经销商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的上述问题直至2015年才被有关部门发现,并于2017年收到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处罚决定书。

北京市元吉律师事务所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心律师认为,如方正科技不能吸取教训,外界所指方正科技子公司方正宽带虚构交易增厚利润被认定,有可能会导致监管层新的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公司经营势必雪上加霜。2017年5月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虚假陈述行为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受损的投资者应当把握时机尽快提起索赔诉讼,否则方正科技的偿付能力堪忧。

方正科技此次虚构交易质疑是否成为现实,又是否因此触碰信披违规事项而可能再次遭遇投资者索赔尚不得而知,对于公司后续相关事项进展,《红周刊》将持续保持关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