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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制度利好可转债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郑良海 2018-09-08 02: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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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市公司回购制度利好可转债)

本周股市小幅下跌,上证转债跌0.15%,中证转债跌0.24%,深证转债跌0.37%。个券51跌39涨,岭南转债和凯中转债上市首周分别跌4.8%和4.45%。兄弟转债因董事会建议下修转股价涨3.52%,艾华转债涨2.58%,其他涨跌幅度不大。可交债方面,18中化EB跌1.39%,其他变化不大。

一级市场方面,溢多利、华源控股、中天科技获发审委通过,证监会核准旭升股份、张家港行和洲明科技;英联股份发布可转债预案。中来股份、岱勒新材、钧达股份、中鼎股份、迪森股份发行可转债事项于9月10日上会。今飞凯达、乐普医疗和瀚蓝环境获证监会受理。天邦股份、长园集团、聚灿光电终止转债发行申请。

近期转债市场走势分化加剧,整体估值回升,63只转债价格在面值以下。虽然在近期股市调整中,转债抗跌性十分顽强,但仍有部分品种跌幅较大。除了二级风格切换较快外,更多是因为7月来加速发行的转债纷纷跌破面值。因转债下跌,已有四只转债启动回售,格力转债回售552.168万张,占发行总量的56.33%。江南转债回售数量33.67万张,15天集EB回售6440张。相比博取超额收益,基本面信用安全和有一定债底的标的更适合左侧投资。

证监会9月6日发布消息称,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修正案草案中,细化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建立库存股制度等回购规则。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包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公司为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的发行用于股权转换的,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回购制度改革将有利于可转债的顺利发行,必要时股东可以启动回购,稳定上市公司股价,使之不会大幅偏离可转债转股价,从而能稳定转债发行预期。库存股制度也利好上市后的可转债。如果上市公司实施库存股制度,在转股阶段,实施回购会有利于可转债转股。同时,大股东如若避免可转债转股后股权被稀释,则可通过收购库存股的方式,降低大股东股权被稀释的可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推出,对于可转债转股和维持大股东持股比例方面都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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