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保合作”擦出新火花 江苏信托拟“晋升”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

来源:证券日报 2018-07-09 07: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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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信保合作”擦出新火花 江苏信托拟“晋升”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

在利安人寿经历股东违规代持、注册资本减少等一系列风波后,近日江苏国信(行情002608,诊股)的一纸公告披露了利安人寿股权变动的最新进展。

7月7日,江苏国信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出资23.75亿元受让利安人寿5.31亿股股份。在交易完成后,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的持股比例上升至22.79%,将成为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

近年来,由于“银信合作”频遭整顿,信托公司急于撕下“影子银行”的标签,转而开发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这其中自然少不了险企的参与,“信保合作”成为多家信托转型发展的重要渠道之一。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资金对接信托资产具有先天优势,其“期限长、成本低、额度高”的特质对于信托而言尤为重要。此外,保险金信托也是近年信托业内创新业务发展的亮点之一。预计今后,“保险+信托”的业态模式将擦出更多火花。

江苏信托拟出资23.75亿元

受让5.31亿股股权

在利安人寿股权动荡之际,此前作为利安人寿第四大股东的江苏信托准备“出手”其他几家小股东持有的股份,谋求第一大股东之位。

7月7日,江苏国信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分别受让江苏苏汇、凤凰传媒(行情601928,诊股)(601928,股吧)、紫金集团所持有的1.5亿股、1.62亿股、2.19亿股利安人寿股份,受让价格为4.47元/股,成交金额达23.75亿元。江苏国信表示,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从投资标的来看,公开信息显示,利安人寿成立于2011年7月份,彼时注册资本为10亿元。在经历了多次股权更迭和增资之后,目前股东由江苏交投、江苏信托等7家国有企业和雨润控股、柏霖资管等5家民营企业组成,法定代表人为雨润集团控股股东祝义财。

今年5月份,利安人寿发布公告称,已于3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1.41亿元的议案,银保监会已于近日同意利安人寿注册资本变更为45.79亿元。不过,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利安人寿注册资本仍为47.21亿元。

今年1月份,银保监会发布公告,决定撤销在2015年12月23日作出的《关于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中雨润集团增资入股利安人寿的许可。根据原保监会官网披露,利安人寿增资中存在违规代持股权等违法行为,因此决定撤销增资批复。

考虑雨润集团减资事项,在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信托持股比例将自11.18%升至22.29%,跃居第一大股东之位;柏霖资管持股比例仍为18.96%,退居第二大股东;雨润集团在减资后,持股比例降至17.82%,成为第三大股东。而在转让所持股份后,紫金集团持股比例自9.95%降至5.17%,江苏苏汇持股比例自5.46%降至2.18%,凤凰传媒则将手中3.55%的股权全部出清。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易仍存在一定风险。此前,紫金集团、凤凰传媒拟将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给江苏苏汇,并向银保监会提交了报审材料(未获得批准),目前虽已向银保监会申请撤回,但撤回手续尚未完成。此外,由于三家转让方的国资身份,该次股权转让事项须经江苏苏汇、凤凰传媒、紫金集团的国资主管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此外,该次股权转让事项须取得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后方可生效,且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订,交易尚存变数。

牌照价值大于投资价值“保险+信托”业务待发展

数据显示,自成立以来,2011年-2017年利安人寿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5亿元、12.96亿元、16.12亿元、51.46亿元、67.29亿元、114.03亿元、85.7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5亿元、-0.55亿元、-1.65亿元、752万元、-1.43亿元、-3.62亿元、-1.3亿元。除2014年曾出现短暂盈利外,其余诸年均处于亏损状态,累计亏损约为9亿元。

而根据此次交易公告,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利安人寿总资产为259.84亿元,净资产65.39亿元。2018年1月份-5月份,利安人寿实现营业收入86.52亿元,净利润-1.56亿元。

对于江苏信托而言,在投资利安人寿多年中,除2014年曾获得一笔180万元的投资收益外,其余年份投资收益一栏均处于空白状态。事实上,此次江苏信托纳入大笔利安人寿股权,其看中的或许主要是利安人寿的牌照价值而非投资收益。

正如江苏国信公告中表示,此次对外投资能够让江苏信托提供更加完整的金融服务,江苏信托通过本次股权受让成为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有利于优化江苏信托股权投资配置比例。

近年来,由于“银信合作”频遭整顿,信托公司急于撕下“影子银行”的标签,转而开发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这其中自然少不了险企的参与,“信保合作”成为多家信托转型发展的重要渠道之一。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的“牵手”也比较频繁,如“长城人寿+华融信托”、“泰康人寿+国投信托”、“国寿集团+重庆信托”等。

据悉,当前信保合作的方式主要以三种形式存在:一是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互相持股的股权合作层面;二是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产品;三是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在渠道上的合作互补。从具体的业务上来看,信保合作的模式具有多样性:一方面,信托公司为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投资产品,可以将保险资金对接信托产品;另一方面,根据保险公司需求,信托公司可以设计定制化投资产品。

此外,在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业务上,信托公司也可以与保险公司展开合作。早在2014年,中信信托联手信诚人寿推出了国内首只兼具资产管理和事务管理功能的保险金信托。而据去年年报信息显示,平安信托2017年成立“鸿福”保险金系列产品线,全年成立960单,规模达到20.5亿元。此外,陕国投等多家公司也于2017年启动并开展保险金信托业务。

业内信托观察人士指出,保险资金对接信托资产具有先天优势,其“期限长、成本低、额度高”的特质对于信托而言尤为重要。此外,保险金信托也是近年信托业内创新业务发展的亮点之一。预计今后,“保险+信托”的业态模式将擦出更多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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