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华化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玉国))
马玉国声明被提名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人确认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