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2026年5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市场导向、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标准制定与薪酬方案建议,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绩效考核、薪酬追索、止付等约束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