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多项议案。其中,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相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