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3.7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额为342,500元。公司已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后续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减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