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经2026年5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会议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